挖贝网4月1日,凤阳矿业(870623)近日发布2020年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364,296.34元,同比增长14.11%;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509,324.05元,同比增长21.59%。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6,003,793.20元,截至2020年末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1,428,884.55元。
其他收益增加410.21%,主要是因为公司2019年度首次纳税突破5,000万元,当地政府奖励所致。
销售费用减少100%,是本公司根据财会[2017]22号规定的衔接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原销售费用中的运输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中,并按照规定“新收入准则要求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即2020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在执行新收入准则时,本公司仅对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计影响数进行调整。”
期内财务费用-1,029,981.71元,上年同期-600,068.93元,是因为公司加大收款力度,子公司减少了贴现等财务费用所致。期内投资收益631,321.00元,上年同期230,857.20元,同比增长173.47%。
挖贝网资料显示,凤阳矿业是属于采矿业B类之非金属矿采选业B10子类,为原矿石开采企业,公司拥有凤阳县灵山-木屐山矿区玻璃用石英岩矿11号段采矿权,凭借雄厚的地质、测量、采矿等专业技术人才和丰富的采矿经验,为凤阳县境内及周边地区提供优质的石英砂矿石原材料。